廣州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河源市新景房地產等11戶債權資產處置公告
廣州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河源市新景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等11戶債權資產,擬采取公開方式進行處置,現予以公告。
一、債權基本情況
截止2021年8月31日,擬處置債權總額為31,112.92萬元,其中債權本金25,788.91萬元,債務人主要分布在河源市等地區。標的資產基本情況見附件一《債權資產明細表》
注:1.債權資產明細表僅列示截至2021年8月31日的債權本金,債務人和擔保人應支付給我司的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及其它應付款按借款合同、擔保合同及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或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方法計算;
2.若債務人、擔保人因各種原因更名、改制、歇業、吊銷營業執照或喪失民事主體資格的,請相關承債主體或主管部門代位履行義務或履行清算責任;
3.公告當中內容如有錯漏,以債務人、擔保人等原已簽署的交易合同為準,如對公告內容存在異議請在公告期內向我司提出。
二、交易條件
信譽良好,資金來源合法,能夠按要求支付轉讓價款并能承擔購買債權所帶來的風險。
交易對象及交易對象股東與標的資產內債務人或擔保人無關聯關系,并且不存在任何形式或可能存在的逃廢債務情況,否則我司有權隨時終止或暫停標的資產的轉讓程序;如標的資產涉及政府機關擔保,在標的資產轉讓成功后,若交易對象不為政府、政府主管部門、出資人及其指定機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則交易對象放棄對相關國家機關的所有追償權,且在后手的轉讓中,均以同樣放棄該等追償權為轉讓的前提條件。
三、交易對象
中國境內依法注冊并合法存續的法人、其他組織以及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并應具備一定的資金實力和良好的信譽條件,且以下人員不得購買:國家公務員、金融監管機構工作人員、政法干警、資產管理公司工作人員、國企債務人管理人員、參與資產處置工作的律師、會計師、評估師等中介機構人員等關聯人或者上述關聯人參與的非金融機構法人,以及與參與不良債權轉讓的資產公司工作人員、國企債務人或者受托資產評估機構負責人員等有近親屬關系的人員;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及規范性文件中規定的不得購買或變相購買不良資產的主體。
四、公告期限
自公告發布之日起【20】個工作日止;公告期內受理上述資產處置有關異議和征詢,如對本次處置有任何疑問或異議請與廣州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聯系。
五、聯系方式
聯系地址:廣州市天河區珠江東路28號越秀金融大廈58樓
聯 系 人:楊先生、劉小姐
聯系電話:13802727527,020-66811881
18928624748,020-66812980-8143
電子郵箱:yang.feng@yuexiu-finance.com,
liu.zhiya@yuexiu-finance.com
受理排斥、阻撓征詢或異議的舉報電話:020-66811811
特別聲明:本公告不構成一項要約,且以上資產信息僅供參考,我司不對其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另我司可能根據有關規定和要求對上述項目和處置方案作適當調整。如有調整,調整結果將按照有關規定履行告知義務。
附件一:東源農商VS廣資-處置公告附表(官網).xlsx (16.25 KB)
廣州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 七 月 十二 日